当前位置:我要高考教育网 >> 观点

Xi市驾驶训练管理中心发布八条“铁规”:规范教练员行为,保护学生利益

12月5日,Xi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发布八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教练员的教育教学行为,塑造教练员队伍的新形象,全力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一)教练员要按照统一的教学纲进行教学,规范计时培训系统的使用,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以下简称《培训记录》)(二)教练员应当规范计时培训制度的使用,不得随意拆除计时培训制度(三)教练员不得从事驾驶培训和教学活动在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长途汽车现场或使用非长途汽车。道路驾驶训练和教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教练员应随车引导,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教练员应加强对客车的日常保养,严禁使用报废、不合格等不符合驾驶操作教学规定的车辆。(四)教练员应廉洁文明教学。不得收受、索取学生财物,不得歧视、斥责、打骂学生,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考试费”、“包干费”、“包干费”,不得变相引导学生缴纳“包干费”、“包干费”,不得参与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教练员应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参加学生考试舞弊和酒后教学(五)教练员不得为非职业驾驶培训机构招聘的人员提供驾驶培训教学(六)教练员不得接受学生的邀请,向学生分摊费用或寻求不正当利益(七)教练员不得对投诉人进行报复(八)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

标签:西安 培训记录



IT百科:


网者头条:


王哲博客:山西seo优化怎么收费